因為目前的住所是用租的…常會收到…一些信函地址是無誤,但此地無此人或是以前的房客但不知搬遷到何處?通常的作法是應該再投遞郵筒,以表示退回之意吧?!有時很困擾~譬如說帳單每個月都來,或者一些印刷品廣告之類的雜誌或文宣既使退回去了!!下次還是會再寄來...這種情形...該如何處理?Update:當然收信的困擾,是依循房東的關照之後(收到房東她的書信屬最大宗啦),才發生的事…所有的書信,若收件者非本人…我一律無權去拆閱!以前的做法,是…不明來歷或收件者非我的信(不管是密封的信或開放的廣告)一概投進...Update2:三個月太長了!有時一個月就收集了一大堆信了!在這裡我只是過客...待不了那麼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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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answers.yahoo.com/question/index;_ylt=AwrtXWmFUYJctRYA0A_XrYlQ;_ylu=X3oDMTBvZWhmcmpwBGNvbG8DBHBvcwM1BHZ0aWQDBHNlYwNzcg--?qid=20050712000011KK01284

查無此人...











可以直接到當地郵局反應,告訴郵局人員該地址收件人的正確名字(就是你自己啦),應可...Source(s):自己經驗用垃圾袋集中,大約保留3個月的時間如果未來詢問領取大可自由處裡帳單之類可能來不及...其實可以先問房東為先,如果沒有辦法的話,如電話帳單可以打服務專線,不要讓帳單不要...Source(s):自已試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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